广东平海电厂1、2号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第五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0800C824N284
开标时间:2008-05-10
所属地区:广东
详细内容:
1、 邀请合格投标人就广东平海电厂一期工程1、2号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的下列辅机设备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标书售价(元)/份
01 高加水侧进口三通阀和高加水侧出口闸阀 4个&4个 1500
02 给水泵最小流量阀 6个 1500
03 进口电动蝶阀 12个 1500
04 抽汽系统进口气动止回阀 14个 1500
05 汽轮机油净化装置 7台 800
06 电热式胶带硫化设备 2套 800
07 换带装置及柔性重锤缓冲装置 22个 800
08 推煤机设备(功率) 4个 800
09 跟踪除尘设备 1套 800
10 气雾除尘装置设备 24套 800
11 FECS厂用电监控系统及6kV综保 参照技术规范书 800
12 发电机变压器保护 2套 800
13 发电机变压器故障录波 2套 800
14 火灾报警系统 1套 1500
15 飞灰含碳监测装置 2套 800
16 炉管泄漏监测装置 2套 800
17 锅炉补给水程控系统 2套 800
18 锅炉炉膛火焰检测器和冷却风机 参照技术规范书 1500
19 除灰空压机系统设备和净化设备 6台套&6台套 1500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详细技术要求及数量规格,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相应招标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
(3)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7)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8) 本次招标如无特殊说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4、开标时间:2008年5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